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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通遼知道
編輯整理 |今日讀法
2021年5月31日,由霍林郭勒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通遼市民族歌舞團原團長白擁軍涉嫌貪污、受賄一案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霍林郭勒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并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庭審依法進行監督。通遼市兩級紀委監委及霍林郭勒市各單位黨員干部70多人參加了旁聽。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白擁軍在2005年至2020年先后擔任通遼市科左后旗烏蘭牧騎團長、通遼市民族歌舞團團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和索要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600余萬元、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合計人民幣80余萬元。
庭審中,公訴人分組出示證據,被告人白擁軍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定性、涉及的罪名及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庭審最后,被告人白擁軍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 │ 霍林郭勒檢察https://new.qq.com/rain/a/20210601A0CMMW00